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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六章 葫芦僧证当年情(2 / 3)

说是被拐的。

家在何处,年幼不知,但还记得家旁边有个小庙,常去玩耍,便知不错的了。”

唐铁嘴情知被贾雨村算计了,但自己之前已经信誓旦旦,说过只要贾雨村找出这样的证人来,便不再纠缠,此时也无法食。

因此唐铁嘴只能另辟蹊径:“贾大人,就算这女子确实是甄英莲,但其父已无官身爵位,难称官眷。

大人虽自称为此女义父,然此女幼年丢失,多年不在大人身边,又无文书之礼,难以取信于人。

须知义父一词,颇为神圣,大人莫要因觊觎此女颜色好,便要以义父名义抢夺,甚为不妥啊。”

唐铁嘴的意思很明确,我不相信你是她干爹,你这个干爹,不太正经,是看人家漂亮才想当的。

贾雨村微微一笑:“请问,若是甄士隐此时出现,要如何证明自己是甄英莲的亲爹呢?”

唐铁嘴一愣,迟疑道:“这……英莲应该认识自己的父亲吧,而且,英莲之母自然也认识自己的丈夫!”

古代没有dna,偶然搞个滴血认亲啥的也不知道真假,这认爹之事,确实很难要求别人作证,全家人都认了就行。

贾雨村哦了一声:“也就是说,这件事不需要别人证明了,只要英莲和她母亲都认可甄士隐就行。

那我身为甄英莲的义父,若是她本人和她娘都认可我当年确曾认过她为义女,是否也可以呢?”

还没等唐铁嘴说话,英莲已经扑通一声跪在贾雨村面前:“义父,我记得的,我父亲小时让我认你为义父!”

唐铁嘴再次迟疑了:“这……这个……”

他确实也说不出口,难道认个干爹,要比认亲爹还要复杂?亲爹人家自己家人认了就行,干爹反而不行?

眼看唐铁嘴要熄火儿,薛蟠不干了,跳起来喝道:“就算她是你义女,最多是我的买卖无效。

可你悍然杀人,是何道理?我薛家的人是那么好杀的吗?”

贾雨村淡然道:“我的义女,岂容别的男人肆意拖拽?人是我杀的,你待如何?”

众人都是一愣,贾雨村一直以来给人的印象都是狡诈善辩,口才过人,善于以理压人。

此时忽然间变得霸气十足,连理都懒得讲了,一时间竟然让所有人都有些茫然。

金陵知府咳嗽一声,决定出面和稀泥了,而且觉得自己四六分的发型很合理,要继续保持。

“薛公子,你误买官眷,买卖无效,可从拐子处取回本银,不知者并无罪过。

但贾大人已经当街明此女是他义女,你仍让人下手抢夺,此行为就有些不妥了。”

薛蟠急了:“他忽然跳出来插一杠子,谁知道是真是假?难道我眼睁睁看着他把人带走吗?”

金陵知府笑道:“薛公子可以报官啊!府衙离你们又不远,街上捕快也是有的。

可薛公子不肯经官,私自召集人手,进行殴斗,导致死伤,其实也确有其责啊。”

薛蟠哼了一声:“就算如此,可他杀了人啊!杀人难道就无责了吗?”

金陵知府正色道:“当然有责!贾大人,虽说你为保护义女,无奈出手,但出手未免太重!

须知人命关天,贾大人身负仙缘,更该谨慎行,岂能动辄杀人,着实不妥!”

贾雨村虚心低头,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,知府大人之有理。

知府左右看了一眼,拍了一下惊堂木:“此案案情已清,本官据大明律法宣判如下!

拐子七年前拐走官眷甄英莲,七年后又将甄英莲先嫁后卖,骗人钱财,罪大恶极!

着重打八十大板,收监关押,一年后流放军前为苦役,终身不得释放!

冯渊、薛蟠,二人皆受拐子蒙骗,一娶一买,为争人发生争执,实属误会,两不相责。

因拐子非甄英莲亲人,故聘娶无效。因甄英莲为官眷,无罪不可买卖,故买卖无效。

拐子所得银钱,尽数归还二人。甄英莲为贾雨村义女,交由贾雨村收养。

薛蟠与贾雨村因误会发生争执,薛蟠聚众围殴贾雨村父女,贾雨村为自保护女,斗杀人命。

死者明知贾雨村为朝廷官员,甄英莲为官眷,仍动手殴打,贾雨村杀之无罪。

但人命至重,不可轻忽。法虽无罪,情亦有亏。死者之死,乃薛蟠之命,贾雨村之刀。

故判薛蟠、贾雨村各出银二百两,安葬其身,抚恤其家,以化戾气!”

薛蟠当然是不把二百两银子放在眼里的,但他窝着一肚子火,无处可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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